何謂「有毒」
有毒,無毒,是一個很常被使用的二分方法。
在網路上與人討論,看到很多人帶著這種觀念學習到一些片段,例如說「是藥三分毒」等等說法,因此藥物是屬於「有毒」的範圍,又或者,當媒體報導某些食品添加物,這些添加物也被分類進「有毒」的範圍。那麼哪些東西是無毒的呢?「天然的東西」是無毒的,所以豬肉、雞肉等等被劃分進「無毒」的領域。「蔬菜」是無毒的,因此可以多吃。更深的探討可以看到例如「山藥」是無毒的,因為它不是中藥(曾看過一句推銷山藥的廣告辭,是「山藥不是藥,比藥更有效」。)我們的生活也常吃…等等討論。
事實上,在現行的毒物學作法並不是這樣思考,因為事實上並不是這樣運作的。
要理解毒物學的作法,簡而言之,必須先理解一個事實:所有的東西都是「有毒」的。 這是什麼意思呢?因為事實上,所有的東西都有過量的可能,即使像開水這麼安全的東西,他都有一個過量的可能存在。只要適當的使用,砒霜也是一味藥,所謂有毒與無毒的分野,都是在一個劑量的考量之下的。理解這句話之後,所謂「藥即是毒」之類的說法,我們就有一個比較全面性的理解:既然所有東西都有過量的可能,當然藥物也會有過量的可能,我們必須要在一個密切注意劑量以及反應的狀況之下,謹慎判斷用藥。而不是因為「藥即是毒」,所以明明已經生病,到了該吃藥的情況了,卻還是不用藥,造成病情的延誤。
再深入一層,有一些東西有所謂的殘留,例如重金屬,或者流行過一陣子有關反式脂肪的討論。這一些東西殘留的比例嚇人,而且對人體的傷害很強烈,因此除了探討其立即的毒性之外,還會加入討論他的殘留時間。
這可以牽涉到很多的問題,舉個現實的例子來說:曾經大大引爆的三聚氰胺問題。
在台灣,這個問題曾經因為與政治搭上關係而被吵的非常兇,政府推出5ppm的法令時,一度引起民怨。但是這東西到底有多毒呢?事實上,這東西雖然確實是不該放進食物裡面的(用來假冒牛奶裡面的蛋白質,更是相當過份的行為),但是即使是在比較嚴格的歐洲版本,都將三聚氰胺的安全攝取量,定為每公斤0.5毫克。也就是說,如果是一個體重50公斤的人,可以攝取25毫克的三聚氰胺。在5ppm的濃度之下,要超過這個份量的機會是微乎其微的。但是因為一般大眾無法理解有毒無毒的相對性概念,因此變成了「政府允許這個有毒的東西可以存在在食物裡」,演變成多餘的恐慌。